闽南网10月29日讯(通讯员 李小琴 张璐 张锦虹 闽南网记者 柯嘉进)近日,南靖县山城镇志愿者来到王某河家中,将受委托领取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3984元送到王某河手上,王某河连声道谢。
2024年6月,山城镇社事办工作人员在下村探访时发现山边村有一对低保兄妹疑似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哥哥王某河,出生于2014年,妹妹叫王某蓝,出生于2015年。该兄妹俩的父亲王某已死亡,母亲叶某为越南籍,双手残疾、哑巴,未办理残疾证和结婚证,爷爷奶奶也已过世多年。现在家庭依靠兄妹俩孩子的低保金和慈善救助为主要收入来源。
山城镇社事办调查核实后,将这一情况立刻报告南靖县民政局,并和山边村干部协助这对兄妹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
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需要核实叶某的身份,提供其重度残疾鉴定意见书以及与王某河兄妹俩的DNA血缘关系证明。山城镇社事办、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破解一个个问题,于8月底,帮助王某河兄妹俩申请到事实无人儿童救助金,并于9月份开始发放。
据了解,山城镇社事办依托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构建以儿童主任、网格员、社区工作者为骨干,同时吸纳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的志愿队伍,定期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排工作,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